索 引 号: | 002683001/2018-0038 | 信息分类: | 访问次数: | ||
发布机构: | 天台县人民政府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180709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及附件材料送达公告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及附件材料送达
公 告
张翠珍、庞茂林:
你们通过纸质信函方式向本机关提出要求获取“坐落在天台县清溪桥旁的春晓家园有关征地审批手续以及拍卖等有关所有材料”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已作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2018年7月5日,本机关按你提供的通讯地址通过EMS快递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告知书》及附件材料因拒收被退回。本机关于2018年7月6日下午会同天台县人民政府赤城街道办事处桃源社区总支书记和西兴居民区支部书记前往你们家送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及附件材料,你们不配合接收致无法送达。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告知书》及附件材料,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天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706室领取《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告知书》及附件材料。如你们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在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