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天台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天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天台县公安局办公室查阅(地址:赤城街道镇前路25号)。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本机关制作或获取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其具体内容分类见下表:
| 类别 | 描 述 | 类别号 |
| 机构 信息 | 机构职能 | 机构名称、内部科室和下属机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 | B0101 |
| 领导信息 | 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工作分工等 | B0102 |
| 政策 文件 | 政策法规 | 天台县公安局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及其他与公民、法人和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文件 | B0201 |
| 政府 决策 | 重大决策 | 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和出台的相关政策 | B0301 |
| 重点工作 |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B0303 |
| 工作 信息 | 计划总结 | 工作总结 | B0401 |
| 工作进度 | 阶段小结、思路 | B0402 |
| 应急管理 |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B0403 |
| 领导活动 | 领导重要活动及讲话 | C0301 |
| 政务动态 | 重要会议和重大政务活动情况 | C0302 |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C0303 |
| 社会治安 | 社会治安情况 | C0308 |
| 行政 执法 | 行政许可 | 天台县公安局受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 B0501 |
| 行政监管 | 行政监管的名称、依据 | B0502 |
| 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的名称、依据 | B0503 |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的名称、依据 | B0504 |
| 人事 信息 | 人事任免 | 领导任前公示、任免公告 | B0601 |
| 公选公招 | 干部公选公招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 B0602 |
| 公务员 考 录 | 公务员招考、录用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 B0603 |
| 财政 信息 | 财政预 决算 | 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 B0701 |
| 社会 监督 | 听证会 | 听证会公告及实施情况 | C0401 |
| 监督投诉 | 监督投诉渠道、办理机构、工作制度 | C0403 |
| 办事 指南 | 面向公民 | 办理户口、身份证、出入境证件等指南 | C0601 |
| 面向企业 | 有关企业办事指南 | C0602 |
(二)信息编排
为便于管理和方便公众查找,根据《天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索取号编码规范》建立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所属类别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填报顺序号”四组代码构成。
1、地区及部门编号:为“TT006”。
2、信息所属类别号:为公开内容中的类别号,共5位字符。
3、信息生成年号:某条信息生成的年号。
4、填报信息顺序号:采用4位数字编排,当数字编排不够进,可用英文字母续编。
(三)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天台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天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 //www.zjtt.gov.cn )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天台县公安局办公室查阅(办公地址:赤城街道镇前路25号),或天台县档案局查取我局有关信息。
(四)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天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 http: //www.zjtt.gov.cn 。机关受理点:天台县公安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76)83967020。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局网站、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五)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天台县公安局办公室;办公地址:赤城街道镇前路25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76)83967020;传真号码:(0576)83967114;电子邮件:ttgajbgs@163.com;邮政编码:317200 。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天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 //www.zjtt.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天台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局政务公开受理点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处理时限
本机关受理申请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晚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五)申请费用
本机关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本机关监督电话:(0576)83967051,地址:赤城街道镇前路25号,邮编:317200。也可以通过天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监督投诉栏目进行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